兴安盟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2020-12-19

兴安盟土地调查规划院作为兴安盟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自治区级试点承担单位,高标准高要求完成了试点工作任务。通过本次工作,探索出了“区位合理、条件必备、便于管理”的不动产单元划分办法,总结出了“按类分宗、四证到位”的农垦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模式,解决了农垦用地登记发证的关键问题,理顺了农垦用地登记发证的整体思路,为全区创造了更多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2017年8月28日,全区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场会暨培训班在乌兰浩特市举行,会议详细讲解了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探索出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对全区104个农牧场开展此项工作有依可据,有据可循,极大的方便了业务的开展,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节约了工作经费,可对全区提供技术保障。工作成果既能依法依规、因地制宜,也为土地资源资产化在我区全面开展铺好路、搭好桥。

2017年9月4—7日,国土资源部地籍司(不动产登记局)巡视员兼副司长(副局长)杨璐带领农业部、财政部相关领导小组组成联合调研组,调研督导我盟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此次联合调研与督导取得圆满成功。三部委领导对兴安盟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取得的工作模式、经验和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并提出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有效推广,进一步加快推进自治区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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